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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公共服务共享评估报告
2020-12-01 返回列表
安徽省生态经济学会课题组
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导言
(一)重要意义
(二)评估原则和评估时间节点
二、公共服务共享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评估
(一)顶层设计与政府合作推进情况
(二)公共服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三)公共服务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四)公共服务共享实施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和新趋势
(一)五大发展理念引导公共服务共享新理念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目标新要求
(三)长江经济支撑带和“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四)经济新常态与“调转促”产生的重要影响
(五)长三角发达区域与中下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的博弈与合作
四、进一步实施好公共服务共享计划的若干建议
(一)公共服务共享指导思想
(二)公共服务共享定位与发展目标
(三)进一步实施好公共服务共享的建议
 

 
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公共服务共享
绩效评估报告
(2015年11月)
安徽省生态经济学会课题组
 
在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城市群建设是支撑国家宏观战略实现的重要手段,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是城市群建设的重要载体。《长江中下游城市群规划》获批对于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长江中游城市群成为中国经济第四极,城市群内部各相关区域携手共进,加强核推进相互间的产业融合、市场共享,优势互补,是长江中下下游城市群尤其是省会城市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崛起的重要协作选项。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最关键、最基本的要求。

一、导言

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省会城市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开展公共服务共享合作。2013年2月在武汉成功举办首届会商会,自四市市长共同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战略合作协议(武汉共识)》至今,公共服务合作共享已经开展了三年,开展公共服务共享绩效评估,是保障公共服务合作共享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

(一)重要意义

开展公共服务资源绩效评估,分析四个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建设情况及合作共享存在的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根据发展环境的变化保持合作共享规划的动态性和科学性。破解生产要素的流动壁垒,促进经济一体化。通过评估,可以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引导资金、人才、资源和劳动力有序流动,合理配置,实现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一体化战略的实施。
二是有利于提高合作共享规划的权威性,对进一步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保障规划全面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区域合作,消除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不同主体在地方法规政策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差异,统一城市群内公共服务供给政策和制度,建立起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的合作、激励和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从制度上改变社会管理模式,有利于公共服务共享规划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原则,有利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而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是有利于和国家战略全面对接。我国正在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打造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长江中下游城市群发展是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展长江中下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公共服务共享绩效评估·,有利于推动本地区在“十三五”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与整个国家战略无缝对接,打造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支撑带。

(二)评估原则和评估时间节点

根据四省会城市发改委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秘书处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城市群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实际工作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开展公共服务资源绩效评估工作。评估坚持客观公正与实事求是相结合、全面统筹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时点为2013年2月至2015年9月的完成实绩,对今后开展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工作提供建议。

二、公共服务共享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评估

(一)顶层设计与政府合作推进情况

1、党和国家重要会议文件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区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迅速提升,中四角作为中部崛起代表性的经济快速发展区域,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实力,同时也是我国人口集聚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加速和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体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矛盾和区域差异逐渐显现,其中,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领域的影响表现得尤为明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在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报告中被反复强调,并在我国“十三五”规划建议中被提为需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基本公共服务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需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对外经济走廊。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三五”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践行协调发展理念,就是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2、国家宏观经济战略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沿海沿江等国家战略给中四角中心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提供政策上的优惠条件,同时公共服务资源共享也是国家宏观战略实现基础保障。
(1)“一带一路”战略。“一带一路”战略强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宜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利用内陆纵深广阔、人力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较好优势,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哈长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推动区域互动合作和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成都、郑州、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
(2)长江经济带战略。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建成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撑力。中部四省是长江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土地面积和人口所占比重较大,经济基础较好,未来发展空间大。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将带动四省高速铁路、公路、航空、水路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加快发展多式联运,鼓励发展铁水、公水、空铁等多式联运,提高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比重。加快智能物流网络建设,增强沿江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功能,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形成若干区域性物流中心,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还要推进信息化与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沿江地区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网间互联互通,增加光缆路由密度。
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加强规划统筹和衔接,形成市场体系统一开放、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推进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打破区域性市场壁垒,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标准,推动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机制,完善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协调机制,适应上中下游劳动力转移流动的趋势,加强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和劳务对接,推进统一规范的劳动用工、资格认证和跨区域教育培训等就业服务制度。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的落实力度。应对长江事故灾难、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跨区域突发事件,构建协同联动的社会治理机制。建立区域协调配合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跨区域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完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3)中部崛起战略。为加快中部地区崛起,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支持省会等中心城市完善功能、增强实力,培育壮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城市群,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疾病预防体系建设,加大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力度。推进各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完善福利机构基础设施,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打破城乡分割的制度障碍,推动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大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完善政府服务,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动态服务管理制度,做好对外出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4)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依托国家“五纵五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东中部城市群对外交通骨干网络薄弱环节建设,形成连接东西、纵贯南北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国家“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力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推广智慧化信息应用和新型信息服务,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
(5)长江中下游城市群规划。《长江中下游城市群规划》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公共服务共享是其中之一。规划明确提出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文化繁荣,联合开发人力资源,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升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教育科技合作交流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合作、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科技合作协同创新、职业教育合作等方面。医疗卫生方面的合作主要是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对接,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文化方面要共同推动文化繁荣,创作有影响力的文艺精品,建立文化联盟,加强民间交流。规划要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合理构建分工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提升互联互通和现代化水平,加快武汉、长沙、南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增强一体化发展的支撑能力。规划提出信息基础设施共享,共建信息网络设施,推进城市群政府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建立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开展政府间、政府与企业、公众间基础信息共享试点,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信息港,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协同建设城市群地理空间信息分发与交换中心,提高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和社会化应用程度。
3、政府合作组织机构建设
(1)建立省会城市合作会商会机制。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由四省会城市市委书记、市长参加,为省会城市合作决策机制。2013年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在武汉成功举办首届会商会,四市市长共同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战略合作协议(武汉共识)》。四省会城市将在九个层面深入开展协作,包括:共同谋划区域发展战略;推动自主创新、转型发展合作;推进工业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内需发展和区域开放市场体系建设;共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共建公共服务共享区,以及共建共享社会保险平台。四省会城市签订了宣传、经信、教育、科技、规划、环保、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旅游等11个子合作协议,促进四城市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大融合。
2014年四省会城市签署发布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二届会商会(长沙)宣言》。就“放大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国家战略优势、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城市群、推动区域开放融合创新发展”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在共同推进区域开放融合方面,《宣言》确定,将清理修订和完善四省会城市现有政策和法规,消除行政壁垒,实行相对统一并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协同鼓励吸引国内外资本和企业进入四省会市场。四省会城市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取消各类要素市场准入的附加条件,建立四省会一体化社会信用系统和商标、名牌产品保护制度,组建工商、质监、金融等部门联合监管同盟,允许商品在四省会城市自由流通。
201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三届会商会在合肥召开,并形成《合肥纲要》。提出了七大核心内容,一是完善市场一体化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科技示范应用一体化合作机制,建立金融市场互通体系,建立文化旅游一体化机制,建立工商市场一体化机制。二是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平台互通建设。三是建立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设立环保黑名单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四是深化产业合作,开展城市品牌展会合作,建设国家家电产品质检中心。五是社会公共服务共享,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体化合作机制,建立医疗卫生合作机制。六是文明城市共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交流。七是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绩效评估,扩大宣传合作,建立四省会城市市长会商机制,定期谋划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2)建立省会城市合作协调会制度。省会城市合作协调会,主要由四省会城市分管副市长及副秘书长参加,就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沟通。2015年6月,在武汉召开省会城市合作协调会第一次会议,四省会城市分管市领导就交通一体化规划等共同关心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共同推进。
(3)建立城市合作秘书处制度。2015年6月16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合作秘书处在武汉正式揭牌,并设在武汉,同时举行了城市合作网站开通仪式。该秘书处依托武汉市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与发展办公室开展工作,为省会城市合作的执行机制。经四省会城市协商,由武汉发改委担任秘书处执行秘书长。

(二)公共服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合肥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经济基础和财政支出
2014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GDP)5157.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2028.33亿元,增长8.5%,三次产业结构为5.0:55.7:39.3。第三产业中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较为缓慢,低于GDP增速(见表一)。以编制规划和加大投入为重点,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各级财政投入71.8亿元,全面实施“32+14”项民生工程,民生方面总支出552.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79%。
 
表一  2014年合肥市第三产业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指    标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第三产业 2028.33 8.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0.27 7.9
批发和零售业 389.37 9.1
住宿和餐饮业 67.37 7.6
金融业 288.78 13.3
房地产业 282.55 1.5
营利性服务业 336.68 12.7
非营利性服务业 463.31 7.1
 
(2)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85.17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投资896.12亿元,增长16.9%,现代服务业投资1448.24亿元,增长20.4%。
大建设全面推进,新建、续建工程667项,完成投资363.5亿元、增长28.2%。高铁南站及铁路枢纽南环线建成运行,合福高铁加快建设,火车西站改造启动实施,庐铜铁路开工建设,合肥港综合码头二期工程主体完工。合六路、合马路等全面完工,环巢湖公路全线贯通,“一环八线”国省干线公路网基本形成、一级公路总里程增至42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建设加快推进,3号线开工建设。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000台,入选国家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城市;水电气热等公用设施进一步完善。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200.27亿元,比上年增长7.9%。旅客运输量2.01亿人,比上年增长10.1%,货物运输量4.22亿吨,比上年增长11.1%(见表二)。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23.94亿元,比上年增长24.2%。其中,电信业务总量100.04亿元,增长18.4%。
表二   2014年旅客运输量和货物运输量及其增长速度
指   标 单 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旅客运输量 万人 20094 10.1
  其中:公路 万人 16841 10.2
        铁路 万人 2904 10.7
        民航 万人 329 4.7
        水运 万人 20 -13.0
货物运输量 万吨 42194 11.1
  其中:公路 万吨 36208 11.0
        铁路 万吨 99 -33.9
        民航 万吨 3 29.8
        水运 万吨 5884 13.0
 
(3)公共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
合肥市医疗卫生条件较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253个,其中3甲医院13个,卫生机构床位数4.17万张,千人拥有床位数量为5.85个,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51万人,城市社区卫生机构覆盖率达95%以上。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新农合筹资标准增加到年人均390元,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参合率达103.51%;农村低保提标到年人均1850元以上,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20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6.56%,其中社区服务率94 %。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4.8万套(户),竣工7379套。
(4)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作为科教文化之城的合肥市拥有丰厚的教育资源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2014年全市各类高等院校60所,在校学生60.37万人;普通高中114所,在校生15.31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20.43%,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103.1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39%。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9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市)区增至7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增至206所;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合肥学院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全市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136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0个,其中国家级(含分中心)7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3个,其中国家级29个。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完成产值4501.3亿元;实现增加值1136.3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2%。全市有文化馆11个,公共图书馆9个,博物馆26个,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0个。各类动漫企业近80家,具有原创能力和代表作品的企业20家。
(5)人力资源和就业状况
2014年全市从业人员513.9万人,比上年增加9.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6%,比上年下降0.29个百分点。合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00元、增长10%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00元、增长12%。健全全方位劳动监管体系,“两网化”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大仲裁调解力度,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571件。
为打造“创新高地”, 合肥市积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以政策扶植、资金奖补等措施全力“筑巢引凤”、“招才引智”,已引进国家“千人计划”147人。还制订了“百人计划”工程、“228”产业创新团队工程、“511”经营管理人才工程和 “553”蓝领人才工程等建设实施方案。
(6)生态文明建设
合肥市生态建设不断加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年均浓度均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日均值一级标准要求,全年PM10浓度下降1.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0天。巢湖流域跻身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与国开行合作的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全部竣工,巢湖流域11个国考断面7个达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完成植树造林25.6万亩、城区绿化1410万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8.6%,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7)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资源整合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平台,以统筹发展为路径,以强化领导为保障,走出了具有合肥特色的精准扶贫改革创新之路。2014年全市减少农村贫困人口4.09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3.9%,贫困人口总数下降至17.46万人。
2、武汉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经济基础和财政支出
2014年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0069.48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4933.76亿元,增长9.5%。一、二、三产业比重由上年的3.7:48.6:47.7调整为3.5:47.5:49.0。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968.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公共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793.7亿元,增长9.8%,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67.3%,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
(2)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02.85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其中,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投资1659.1亿元,其中文化教育增速较快(见表3)。
表3  2014年公共服务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行   业 投资额 比上年
增长(%)
总计 1659.1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26.45 39.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54.70 8.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7.12 -25.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2.58 55.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 29.35 -9.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41.89 -0.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41.09 39.3
教育 71.49 71.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64.15 65.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7.88 109.8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2.40 -19.7
 
强力推进城建攻坚,坚持市、区共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1515亿元。城建重大项目竣工17个、开工17个、续建33个。交通枢纽建设取得新进展,武汉至黄石(黄冈)城际铁路、江北铁路一期、机场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全面展开,阳逻港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百万标箱,迈入世界内河集装箱港口第一方阵。城市路网建设加快,鹦鹉洲长江大桥建成通车;轨道交通加快向新城区延伸,1号线汉口北延长线开通试运营;建成微循环道路54条、慢行交通系统63.5公里。市政设施不断完善,新增排水干管100公里,疏浚管涵4956公里;建成地埋式垃圾转运站30座。城市排渍能力、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垃圾处理能力有效提升。
2014年交通客货运输换算周转量3912.43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7.1%。全社会货运量48530.83万吨,货物周转量3026.12亿吨公里,全社会客运量28145.48万人,旅客周转量1090.72亿人公里。民用航线271条,通达国内城市和地区92个,通航国家和地区13个。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95.64公里,比上年增加16.85公里。公路通车里程14520.49公里,比上年增长3.2%。全市公交线路352条,营运公共汽(电)车7690辆。全年邮电业务总量260.85亿元,比上年增长31.9%。互联网宽带用户372.05万户,增长16.0%。光纤到户覆盖数266.6万户,增长14.2%。
(3)公共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
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新增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6个,总数达109个。新增三级医院6家,总数达45家,居全国城市第三位。完成3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建成50个中心村卫生室。卫生事业床位数72827张,卫生技术人员数78492人,其中医生29523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3.59人,拥有医院病床7.31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99.9%。
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380.91万人,增长3.44%。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11.69万人,增长3.9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2.3万人,减少0.12%,基本养老金提升至每月144元。新建改建社区养老院104家,新增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场地141处,获批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4)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完成100所公办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新增适龄幼儿入园学位9000个。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3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0.9%。教育云“三通两平台”建设基本完成。
表4  2014年各类学校数和在校学生数完成情况
指    标 单位 2014年 2013年
学校数      
  普通高校 80 80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 108 105
  普通中学 365 369
  小学 588 590
在校学生数      
  研究生 万人 11.08 10.74
普通高校 万人 96.21 96.64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 万人 9.18 9.86
  普通中学 万人 30.66 31.40
小学生 万人 44.45 42.38
 
拥有政府部门属科学技术研究机构98所,国家重点实验室23个,国家实验室 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3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7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3个。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4.5件。高新技术企业1113家,,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6747.79亿元,增长20.4%。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五城”建设扎实推进。公共图书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市直公共图书馆2个,藏书530万册。全市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机构数8个,全年新排上演剧目19台,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2万多场,5项文艺精品获国际和国家奖项。启动建设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成功举办武汉国际杂技节、男篮亚洲杯赛等大型文体活动。
(5)人力资源和就业状况
2014年武汉市深化全民创业,城镇新增就业18.64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5.68万人,扶持自主创业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5%,比上年末下降0.37个百分点。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27元,比上年增长10.1%。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积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多种形式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2014年共支持10家工业技术研究院引进海内外研究团队140个,孵化科技型企业137家。
(7)生态文明建设
启动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试点,实施绿满江城行动计划,新建绿道222公里,新增绿地668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27.31%,提高0.2个百分点。。出台《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完成6000亩破损山体生态修复。2014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实施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82天,比上年增加22天,PM2.5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2.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7.5%。
(7)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2013—2014年投入各类帮扶资金69.7 亿元,较2012年年均增加40%以上,实施扶贫项目19700余个。减贫成绩突出,2011—2014年武汉市年均减少8732人,每年都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任务, 2014年末贫困人口为37387人。
3、长沙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经济基础和财政支出
 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824.81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261.09亿元,增长9.7%。人均GDP达107683元,比上年增长9.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0:54.3:41.7。
 全年财政总收入1003.08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2.80亿元,增长17.9%。财政投入最多的是城乡社区建设,共支出78.59亿元,增长12.58%。其中的主要支出有:29.4亿元用于河西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工程项目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4.6亿元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及日常维护;16.67亿元用于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轨道交通2号线实现开通运营;1.5亿元用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等。支出排名第二的是教育,共支出36.27亿元,增长11.6%。
  (2)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35.75亿元,比上年增长18.3%,第三产业完成投资3608.36亿元,增长17.4%,全年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995.37亿元,增长24.6%。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完成城区居民自来水户表改造20万户。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行水利建设“民办公助”政策,除险加固重点小二型水库55座;新建农村公路637公里。
 全年全社会运输周转量431.55亿吨公里,增长10.8%,旅客周转量增长7.9%,货物周转量增长12.2%。邮电业务总量194.95亿元,比上年增长29.9%,其中电信业务总量164.43亿元,增长27.5%。移动电话用户1118.20万户,增长2.9%,普及率为152.94户/百人,固定电话普及率为26.63户/百人,互联网宽带用户达152.83万户。
2014年4月开始,地铁2号线试运营,长沙市迈入地铁时代、成为综合性交通枢纽城市。地铁2号线一期试运营,日均客流量达18万人次,有效方便市民出行。沪昆高铁长杭、长怀段建成通车,与京广高铁“十字”交汇,长沙成为直通16个省会的全国重要高铁枢纽城市。黄花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800万人次。完善城区路网,铺排了40多个城区“断头路”、“瓶颈路”改造项目。“公交都市”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2014年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由33.6%上升至36.9%。长沙城区共有公共汽车5517台,比上年增加1360台,实施了2轮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共调整和新开线路60余条,填补空白点90余个。
(3)公共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
长沙市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率先中部地区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9.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92.3%,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6.9%。
全市拥有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458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76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24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2个;妇幼保健机构11个。卫生技术人员6.67万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2.43万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3.32人。卫生机构床位6.36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5.74万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病床7.85张。
  全市参加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96.9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2%,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57.13万人,增长4.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515.02万人,增长0.3%。提高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改扩建敬老院13所。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等169所,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1.56万人。
(4)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长沙市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教育基础不断夯实,新建改建城区中小学15所, 5个区县(市)成为首批省教育强区县(市),职业教育获全国先进,高等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全市拥有普通高校50所,普通高中74所,初中学校218所,普通小学937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升初中入学率110.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9%。全市共投入义务教育“免补”经费7.02亿元,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131.6万人次学生全部享受了免“一费制”入学。
全市拥有科学研究开发机构96个。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584项。专利申请17763件,比上年增长11.3%,授权专利11448件,比上年增长10.5%;签订技术合同2278项,成交金额27.76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231.92亿元,增长21.2%。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荣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拥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12个,博物馆(纪念馆)16个,档案馆14个。建成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30个、村(社区)文化室100个,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7万户;浏阳文庙祭孔古乐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剧《毛泽东》、湘剧《苏秀才》等作品获国家、省“五个一工程”奖,《把粮食存到“银行”》获评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5)人力资源和就业状况
2014年长沙市新增城镇就业16.9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27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持续100%动态清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万元,分别增长9.4%、10.2%。加大高端人才的引进,2014年共引进首批“3635”计划人才64名,为长沙产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升级提供了强大的智力和技术支持。
(6)生态文明建设
长沙市全面开展“三年造绿大行动”,完成造林绿化20.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4.71%;新建绿地1.08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实行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5.2万辆,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27天,同比增加30天。截污改造城区段排污口76个,建成污泥集中处理设施,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6.88%。落实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推广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推行绿色建筑1635万平方米,获评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提前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2014年全市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19.1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7%。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40.1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8%。
全市拥有国家级生态示范乡镇5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0.67万公顷。城市地表水质达标率达98.8%。
(7)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长沙市贫困户、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基本完成,长沙市造册登记的农村贫困人口还有156486人。制订了《关于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2015—2017年)》,创造性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坚定“四跟四走”的产业扶贫路子;加大农村教育扶贫力度,大力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工程。
4、南昌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经济基础和财政支出
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667.96亿元,比上年增长9.8%,人均生产总值70373元,增长8.7%。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5:55:40.5。全年财政总收入638.3亿元,比上年增长14.4%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3.4亿元,增长13.3%。其中,教育支出81.97亿元,增长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2亿元,增长4.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5.75亿元,增长7.7%;交通运输支出41.22亿元,增长13.6%;农林水事务支出35.48亿元,增长14.8%;科学技术支出7.9亿元,增长45.9%。全市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关系民生的支出共191亿元,增长14.1%,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0.3%,有效保障了民生需求。但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工程支出增长较缓,低于经济增长速度。
(2)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014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439.19亿元,比上年增长70.6%,三次产业在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的比重为0.9:41.8:57.3,第三产业投资加速。城市道路总长度1805公里,自来水供水管道长度4164公里。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乌沙河整治等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开工,南昌客运综合枢纽、龙头岗码头投入使用。新开通公交路线19条,公交路线已达207条。
  2014年各种运输方式共完成货物运输量12706.02万吨,比上年增长12.2%;全年完成旅客运输量6469.91万人,比上年增长2.41%。邮电业务总量82.01亿元,比上年增长20.43%,其中电信业务总量65.73亿元,增长16.21%;发送快递8251.78万件,增长72.89%;移动电话用户601.04万户,增长10.86%,固定电话用户111.55万户,下降11.99%,,互联网宽带用户达119.57万户。
 (3)公共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
 南昌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151个,其中医院103个,三级甲等医院15个。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34309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2349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医生2.3人。卫生机构床位28733张,其中医院24736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病床4.79张。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三个试点县取消药品加成让利近6000万元。
南昌市提高了社会保障标准,城区、四县及桑海开发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60元、430元和260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3%,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注重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9561套,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102.15万元,惠及173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740.63万元,惠及10215户家庭。
(4)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学校1315所,教职工9.10万人,其中专任教师7.04万人。普通高校55所;普通高中69所,普通初中206所。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100.4%,小学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100%。学前教育三年建设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新建公办幼儿园466所。教育关爱工程全面推进,安排25535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就读,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787人。
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77个,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68项。专利申请7451件,比上年增长20.4%,授权专利4411件,比上年增长31.8%;签订技术合同1745项,成交金额24.38亿元;新增技术创新联盟3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过千亿,达到1090.56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00.11亿元,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1%。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文艺创作获省级以上奖项52个,其中国家级奖项16个。全市拥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6个,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10个,博物馆(纪念馆)10个。有线电视入户率61.84%,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52.46%。举办了2014年江西省首届文化活动周,推进了市群艺馆新馆建设、南昌美术馆改造升级。对679家农家书屋进行出版物更新,深入推进城区图书“一卡通”建设,实现了省、市、城区图书馆图书资源共享;建设各类体育健身工程147个,努力构建“15分钟体育健身圈”。
(5)人力资源和就业状况
2014年南昌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73件民生工程实事。稳定了劳动就业形势,年末社会从业人员330.1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8万人,增长1.2%。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9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5.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
2014年建设各级各类孵化基地8个,完成创业培训1.06万人次,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发放11.1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91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14元,分别增长10.0%、11.0%。
增强创新能力,助推经济发展,实施人才振兴计划,南昌市还专项设立"人才发展资金", 2013年,此项投入达到1亿元。
(7)生态文明建设
南昌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4天,优良率达80.5%。造林绿化取得显著成效,南昌市累计投入绿化资金68亿多元,共完成新造林面积146万多亩,绿化覆盖率达42.41%。共有国家生态示范区2个,省级生态县区4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达93%以上,饮用水100%,河流达标率92.9%,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组织参加第三届世界低碳生态经济大会暨第七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签约12个项目,总投资107.3亿元。
(7)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2014年南昌市共投入扶贫资金9171.62万元,全市7100名贫困人口成功脱贫,扶贫村人均纯收入达5526元。推进了7.18万贫困人口、100个扶贫村“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解决14.7万农村居民和4.8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全市100个村共实施各类扶贫开发建设项目281个,硬化村道52条、97.63公里,新建、维修学校27处,新建、维修水利设施59处,改水改厕39处,建设卫生所31所。同时,着力培育贫困村的“造血”功能,走产业扶贫道路,发挥企业带动和扶贫科技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2014年,南昌市本级专项投入384万元财政奖补资金,打造了20个扶贫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引导帮助扶贫村发展主导产业70多个,带动农户6927户。

(三)公共服务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由于经济基础不同,各市公共服务资源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有高有低,但三年以来,各市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合理配置资源和要素,确定工作重点,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项目运用层次评价法对四各省会城市公共服务共享的重要指标作了分析、测算,评价结果参见下表:
表5             四省会中心城市公共服务共享情况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 平均权重
1.总量指标 GDP 4.01
财政收入 4.07
财政支出 3.22
民生支出 4.01
2.人均指标 人均GDP 4.22
人均收入 3.01
人均支出 2.99
3.公共基础设施指标 公路里程 3.02
铁路里程 2.97
客运总量 2.17
货运总量 2.22
公共设施投资 3.34
4.卫生医疗指标 医疗卫生机构 3.97
, 三甲医院 3.21
千人拥有卫生床位数 2.87
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 2.66
5.就业与社会保障指标 社会保障覆盖率 3.88
医保覆盖率 4.02
失业率(负向指标) 3.94
6.教育文化指标 学校 3.22
高中毛入学率 2.94
三馆数量 3.13
重点实验室 2.43
高新技术产值 2.98
7.生态文明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67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 1.94
林草覆盖率 2.94
优良天数 1.88
8.旅游开发指标 景点数 4.16
从业人员数 3.76
旅游收入 4.15
 
表6   四省会中心城市公共服务共享情况评价结果
得分 排名
武汉 19.67 1
长沙 5.57 2
合肥 -2.73 3
南昌 -15.98 4
 
 
1、互联互通,共建综合交通体系
    《武汉共识》提出四省将以省会城市为中心,推进四市间城际铁路等快速通道建设,启动长沙—南昌、九江—合肥、武汉—九江等城际铁路建设,和武汉—合肥高铁改造,形成“2小时交通圈”。共同争取国家加大长江航道“畅中游”工程的投入力度,使武汉成为长江中游枢纽港,长沙、合肥、南昌成为内河航运中心,形成长江中游港口群。打破区域性体制障碍,鼓励各城市交通运输企业跨区域、跨门类联合重组、培育大型综合交通运输集团。
    《合肥纲要》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制订了详细规划,四省共建,打造水上“高速航道” 形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一是加快武汉、长沙、南昌和合肥等国家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场站建设,着力推进合肥-安庆-九江铁路客运专线、渝长厦高铁等重大干线建设,争取列入国家“十三五”铁路建设规划;二是共同推进国家启动上海-南京-合肥-武汉-成都沿江高速铁路、沪昆(上海-杭州-南昌-长沙-昆明)高速铁路、武厦(武汉-厦门)高速铁路建设;三是推进新建合武(合肥-武汉)高速客专,释放既有合武货运功能;四是规划建设南昌-武汉高速客专;五是加快汉江、湘江、赣江和巢湖等流域航道整治,合力打造长江流域重要港口和其他流域喂给港口群,构建水上“高速航道”,形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共同争取交通运输部实施长江645深水航道整治工程。在这一方面,四省会城市在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16届市长联席会议上签署了《口岸一体化发展备忘录》。
    2、惠民生、加强医疗合作、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加强医疗公共卫生合作,共享医疗资源。《武汉共识》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市结算机制,推进跨市务工参合患者享受与本地同等医院相同的新农合报销政策,方便患者异地就医。自2015年12月22日,武汉、合肥、南昌、长沙四市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其他三市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可直接刷社保卡即时结算。其中,合肥市可在武汉、南昌、长沙三市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的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各有5家。武汉、南昌、长沙三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合肥市的6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四城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合肥纲要》进一步推动了共享公共卫生资源的步伐。四市合力共建友好医院,开展“周末医疗”活动,互派专家开展疑难病例讨论,推进紧急公共卫生和重大事件病人抢救治疗。副主任以上级别医师多点执业推行备案制度,支持自由多点执业,无需原工作单位批准。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建立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和卫生应急资源共享机制,共享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并开展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2015年10月24日,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沙、合肥、武汉、南昌四市卫计委疾控中心在武汉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章程》, 成立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研究中心”,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正式启动。协作启动后,四城市将提高各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建立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和卫生应急资源共享机制,共享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开展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等。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共同研究制定体现各种不同社会群体相对公平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完善社保关系无障碍跨地区转移接续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有关业务互认确定机制。建立一体化维权体系,建立统一的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互联互查机制。2014年12月,四市召开“长江中游城市群公积金异地使用新闻发布会”,明确提出职工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 《合肥纲要》进一步确认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科教强省,资源共享
    长沙、南昌、武汉、合肥已签订教育合作协议,以课题形式破解共同面临的教育问题,开展合作共建友好学校,培养教育品牌,加强教师、学生之间交流。
    高校联合办学,就人才培养、科技、师资培养和学科合作等方面进行合作并为四省提供智力支持。武汉大学在江西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是四省教育合作的一个缩影。图书馆、实验室资源共享共建,可以通过高校图书馆资源共享平台,查阅大学图书馆馆藏,实现异地借阅。大学生还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共享优质课程。加强科技合作协同创新,武汉大学已联合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共建我国首个“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
    职业教育方面合作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可以跨省到大型企业学习和实训,跨省合作建设职教集团,中国现代农业装备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就是一个成功的典范。
    共建科研实验室,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合肥纲要》提出四市联手建设国家家电产品质检中心,市科技资源共享的务实举措。
    4、人才资源共享、深化“双创”合作
    四省会城市联合成立一体化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实现就业创业政策互惠、就业岗位信息互通;统一打造人才交流服务品牌,定期举办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在人才培训、派遣、人才评价等互认机制方面开展合作。
    四省会城市人社局签署了《中部四省会城市深化“双创”合作一体化备忘协议》,就强化自主创新、加快全面创新、聚焦高端创新、推进协同创新,以及强化人才服务、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创业服务等达成12项协议。
   金融服务共享形成共识。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在四省会城市中任一城市创业,可在创业所在城市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平台服务方面,也将加强四省会城市间人力资源合作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等资源,为初创科技型企业提供联合研发、委托研发等服务。在创业服务方面,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任一市按规定参加免费创业培训,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同时,还将建立四市创业服务联谊交流机制,组织开展四市创业项目征集大赛等活动。
5、合作共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市都是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有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共同需要。《合肥纲要》提出:四市建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互学互促机制,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实现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武汉市牵头建立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合作网站及“中三角支点”微信公众号。
完善政策法规,消除行政壁垒。《长沙宣言》确定,将清理修订和完善四省会城市现有政策和法规,消除行政壁垒,实行相对统一并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协同鼓励吸引国内外资本和企业进入四省会市场。
共享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建立品牌互认和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企业产品质量、行政许可、认证认可、监督检查、表彰奖励、重大事故等信息资源,形成完善的质量信用结果应用体系,实现质量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开展名牌产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互认工作。建立质量安全监管联防联治机制。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等领域,建立定期信息交流通报机制,探索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合作,合力构建安全监管预警机制。
    建立打假联动机制,共享信用信息。四省会城市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信用信息定期交流制度,实现共享共用。建立打假保优联动机制。联手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个人身份证为唯一标识码,探索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机制。在各地信用建设门户网站开辟专栏,联合发布“红黑榜”等信用信息。建立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实行信用奖惩联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
建立招投标异地远程评标系统。四市将建立信息化异地评标系统,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提高招投标透明度,节约资源,降低交易成本,防控风险。建立招投标开放综合评标专家库。四市将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专家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建立专家库端口开放、专家评审费用、统一信用建设等磋商机制。建立招投标信息平台联建共享机制。探索交易中心信息平台交易信息互发、共享,建立招投标交易“一网通”网络。
6、共建生态文明
四市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气联防已经成为共识。建立健全流域、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共同防治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严禁不符合环境标准的建设项目在四省会城市相互转移;实施污染物协同控制,严禁黄标车在四省会城市相互转籍。四市还将统一实施环评监督标准,共同禁止辖区内秸秆焚烧,探索建立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平台。提升环保科技交流层次,共享科研成果。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共享环境监测信息。
进一步推进旅游合作,提升旅游资源共享水平。四市旅游部门通过了关于旅游合作发展的《合肥纲要》,大力推动区域旅游融合发展,共同建设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2013年以来,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市旅游部门通力合作,成立了旅游发展合作组织,通过了《合作组织章程》、《合作实施纲要(2013-2018)》、《合作会商会(长沙)宣言》等纲领性文件,搭建了区域旅游合作平台。联合发行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年卡,市民花200元持此卡一年内可以不限次数游览4市43个旅游景点。联合到北京、长沙、重庆等地开展联合旅游推介,渐渐树立了长江中游省会城市旅游的共有品牌。

(四)公共服务共享实施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常态下社会发展出现新的变化,4城市公共服务共享实施过程存在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其中最突出为制度因素的障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服务跨界需求与行政区分割的障碍。 长江中游城市群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各级行政区划层次较多,行政隶属关系复杂,地区之间协调难度加大。且长期以来,各个行政区各自为政,存在明显的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阻碍了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也妨碍了社会管理政策的整合,制约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进程。同时,武汉城市圈、长株潭“3+5”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江淮城市群分别处于自己的一体化基础阶段,这必然使得四个子区域内部合作远远大于区域之间的合作;而且,四个子区域之间相互竞争激烈,争资源、争人才、争政策,深入合作意识与机制尚未形成。
(2)城市群内公共服务共享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目前的整体性还不强,缺乏全面的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相关制度和对接协调政策。《武汉共识》、《长沙宣言》、《合肥纲领》等明确四省将在区域发展战略层面深入开展协作,但与长三角城市群相比较,合作机制尚不成熟。长三角是由政府、行业、企业互相联动,逐步明确交通、能源、环保、信用、社保等重点合作领域,合作机制已经趋于成熟。而长江中游城市群则主要由政府引导与推动,企业、社会层面的自发合作行为尚且不足。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城市与城市之间过度竞争,没有进行统一开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从而造成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效率低的现象。其突出表现在:4市政府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以及对资本的税收减免与优惠等投资环境建设领域,从而影响教育、卫生和环境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3)四中心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存在较大差异 
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实力是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物质保障。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四个子区域之间的整体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各城市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资都有所提高,但是从整体而言,各个城市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也呈现明显差距。2014年合肥市各级财政投入民生方面552.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79%。武汉市公共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793.7亿元,增长9.8%,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67.3%。长沙市财政投入最多的是城乡社区建设,共支出78.59亿元,支出排名第二的是教育,共支出36.27亿元。南昌市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关系民生的支出共191亿元,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0.3%。武汉市无论从总量还是增速都高于其它三个城市,南昌市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增速较缓,导致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仍处于较低水平。
(4)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支出标准及内容不统一 
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共服务的公平、高效供给。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四个子区域之间尚未建立起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的全面协作管理机制,在体制机制设计上未充分考虑基本公共服务要素在不同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和有效对接,各市政府难以协调决策、统一行动。此外,受多种因素影响,各地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不仅支出标准不完全一致,而且所涵盖的内容也各具特色。如小城市的民生财政支出主要用于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加强义务教育等,而对于诸如武汉、长沙此类大城市来说,其民生财政支出则主要用于城市居民养老保险、高等教育、交通通讯网络、文化娱乐设施等。 
(5)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有待提高 
长期以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区域习惯于利用自身优势在本行政区内配置资源,形成相对独立发展的路径和格局,在短期内未能完全扭转。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虽然总体水平逐步提高,布局渐趋合理,网络日益完善,但由于跨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涉及到成本和收益问题,基础设施大多被分割在各行政区划内,共建共享有相当大的难度。一些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和工程因缺乏统一协调而进展缓慢,成为影响城市群发展的主要障碍。例如,在城市群内部,部分交通设施不对接、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受到很大制约;一些公路设施等级水平较低,相邻行政区的边界处尚存在不少断头路和瓶颈路。
(6)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
由于缺乏对信息资源的足够重视,共信息资源发展基础和环境差,信息资源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等与社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这严重阻碍了公共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孤岛现象,由于对信息资源的归属、采集、开发等的相关管理规则还不明确,造成了政府部门将政府信息资源的产权部门化,人为设置信息互联互通的壁垒,从而导致了资源归属上的“部门私有”,信息资源不对外公开;二是公共信息资源的缺乏统一规划和布局,导致各市职能部门各自为战,多头管理、重复建设,公共信息资源数据中心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三是信息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受观念、体制、投资等因素的局限和制约,信息化建设存在信息共享困难,信息资源整合不够,应用领域零散、应用水平不高,以及信息部门化、碎片化等问题。

三、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和新趋势

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既是国家战略的要求,又是中游四省适应新常态、实现抱团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推进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

(一)五大发展理念引导公共服务共享新理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十三五”谋篇布局。秉承五大发展理念,四大省会城市要积极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等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目标新要求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关注民生改善成为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四省会城市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新要求,谋篇布局,真正实现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基础上的翻一番,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基础上的翻一番,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新要求,采取务实举措推动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收入差距缩小、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长江经济支撑带和“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加快实施,长江中下游城市群战略地位越发清晰。长江中下游城市群是内联的重要节点,联通长江经济带的两头,东可承“长三角”,南可接“珠三角”,西可启成渝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北可纳中原经济区和京津冀都市圈。长江中下游城市群是外融的重要纽带,可以依托武汉的赴欧班列,借道重庆欧亚大陆桥,深度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可以以沪昆高铁、向莆铁路、京九铁路为纽带,对接东部出海口,深度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可以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加强同东盟、南亚、西亚、非洲四大经济板块的经贸文化往来。区域协同发展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调发展,共建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共享,深化对外开放,诸多关系要协调,诸多课题待破解。在最有利于发展的时期,需要更大力度的改革来破题,更高水平的创新来发力,更大程度的合作共享。

(四)经济新常态与“调转促”产生的重要影响

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经济升级版成为经济工作的优先方向。一是从支撑经济条件来看,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过度依赖低劳动成本、资源型产业、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必然选择。二是经济增速降档后,政府宏观调控由努力保持经济高增长率向调节产能过剩、实行区间管理转变,将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三是经过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促进发展正在从关注经济目标向关注经济、社会、生态综合目标转变。
在经济新常态下,长江中下游城市群充当稳定增长的主力军,2014年,湖北、江西、湖南、安徽四省都保持了9%以上的增长。长江中下游城市群有“后发优势”,可以成为未来提质增效的生力军。随着“两型社会”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深入推进,中部四省在推进发展转型、提升发展质量方面与全国是同步的,生态文明建设更是走在全国前列。

(五)长三角发达区域与中下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的博弈与合作

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重点战略,五大城市群亦积极筹谋,不断融入长江经济带新格局,而分工、合作、竞争,则是五大城市群托举起长江经济带永恒的主题。基础最优良、发展前景最强的城市群当属长三角,2014年仅核心区16个城市GDP总量便已突破10万亿元,同时生活质量指数也遥遥领先。长三角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五大城市群的龙头,肩负着带动全流域发展之重任。在产业合作领域,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溯江而上渐成常态,武汉、重庆、成都、贵阳等中西部城市承接产业转移已成共识。与此同时,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皖江城市群为主体建构的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作为长江经济带中部脊梁,正发挥着连接长江上下游城市群及产业衔接的作用,着力打造中部地区开放高地。随着长江经济带大交通格局的构建和生态规划的倒逼,以及行政壁垒的逐渐打破,城市群间的合作将更趋频繁。分工合作之余,城市群间还存在着竞争。

四、进一步实施好公共服务共享计划的若干建议

为确保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五中”全会精神,抢抓机遇,沉着应对,着力化解公共服务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突出提质增效理念,全面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一)公共服务共享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大公共服务投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持续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存发展基本需求,加快形成功能完善、便捷高效、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共享体系,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公共服务共享定位与发展目标

以社会公正为导向,成果共享为核心理念,加强公共服务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共建共享、流转顺畅、协作管理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机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到202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全面对接联网;城镇体系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市场一体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型经济向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迈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水平稳步提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实施好公共服务共享的建议

1.创新完善公共服务共享管理机制
打破行政壁垒,构建和完善公共服务共享的区域合作机制,四省会城市政府之间要建立平行互动机制;还要建立和完善多方参与的机制,组建跨地区的民间组织,充分发挥民间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完善现有的会商会和省会城市合作协调会制度等机制,实现常态化的同时,要监督落实会议达成的协议意向 。赋予城市合作秘书处一定监督的权利,真正起到沟通协调作用,不是一个空架子机构。加快政策互通,成立四省政策互通联席机制,加强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沟通,促进区域政策统筹协调。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席机制,协商处理跨区域执法问题和行政争议;争取设立管辖四省的巡回法庭。
2.提升交通基础建设和信息化互联互通水平
统筹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四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加快四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增强一体化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快以武汉、长沙、南昌、合肥为中心的四角形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建设,实现中心城市与节点城市之间1-2小时通达。公路方面:积极打通省际断头路,建立城市群公路交通网络;铁路方面:加快推进四省会城市国家级场站建设,加快推进合肥-安庆-九江客专、长沙—九江、九江至武汉等高铁建设;航运方面,加快汉江、湘江、赣江和巢湖等流域航道整治,形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航空方面,探索构建国际航空港群,加快航空对接。同时,要探索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物流联盟”,建立完善促进区域物流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合肥经济圈四大城市组团内的交通一体化建设,并实现城市组团之间的互联互通高效便捷。支持武汉等长江中游港口城市开展铁水联运试点,支持铁水通关一体化。
加大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构建交通、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如建设长江中游省会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城市群智能物流网络建设,打造物流公共信息一体化平台,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联通亚欧的国际物流运输大通道;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共享平台等。
3.大力发展新兴生产性服务业
    推进长沙市、武汉市江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支持合肥、南昌等城市开展国家服务业试点,共同探索和完善服务业改革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服务业试点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资源要素集聚,重点推进金融业、物流业、旅游业、文化创意的深度合作,大力发展网上交易等新型服务业态,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城市群智能物流网络建设,打造物流公共信息一体化平台,形成以四市为中心的两小时高效物流服务圈。联合构建无障碍旅游区,建立互为旅游目的地客源联动机制,共同打造高铁旅游走廊等精品旅游路线和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实施旅游信息互通,探索推行旅游“一票通”。
4.提升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一是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鼓励大型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大型民营医疗机构跨区域布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合作交流。开展远程医疗合作和跨区域院前急救合作。推动城市群建设医学科研平台,在医学高科技领域开展联合攻关。搭建互联互通的卫生信息平台,以电子病历、远程医疗、健康档案为核心,努力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二是促进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对接。探索实施异地就医结算和“医保直通车”制度,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城市群内通用,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建立区域内医保基金跨省结算机制,逐步实现跨地区参保人员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和跨区域实时监管,建立参保患者异地就诊协同管理机制。
三是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决策指挥平台和信息监测系统。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建设,建立重点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监测技术、毒物检测技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体系信息对接,推动应急物资跨省调配。组建卫生应急专家库,建立不定期专家会商制度。推进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网络和水上、航空医疗救援网络及区域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建设。建立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机制。
5.深入开展教育、科研文化合作交流、实现文化共同繁荣
一是加强教育科技合作交流。推动四市高等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教师互聘、学生访学、学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加强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搭建教学科研平台,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科技合作协同创新,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布局,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建设一批特色职业教育基地和职业教育集团。推进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的交流合作。城市群内优势教育资源将更“互补”,在现有网络条件下,建立基础教育“云课堂”,将优质资源通过该课堂实现群内所有学校同步上课互动。
二是探索研究文化一体化,实现文化共同繁荣。文化是区域合作的灵魂,文化融合是区域融合的“最高境界”。要探索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文化研究中心,提炼四省共性文化、整合区域特色文化,形成长江中游城市群特有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体系。要加强文化交流,在交流中增进了解、强化认同、促进融合。
6.联合开发人力资源、推动产业创新转型
一是建立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城市群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统一人才引进政策,发挥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等平台作用,建立引进高端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的绿色通道。共同建立一批劳动力资源基地,依托现有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等培训资源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提高劳务输入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劳动力技能水平。
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形成跨行政区执法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政策对接,逐步统一区域内社保标准,实现城市群同类社会保险关系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顺畅接续和合理转移。
三是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武汉、长沙、合肥作为科教资源比较密集的城市,可以共同建立一批协同创新平台, 培养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推广武汉东湖高新区有关人才政策,建立高端人才城市群内交流机制。
7.绿色发展协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面对“雾霾全国飘移”、“污水跨界流动”日益严重的情况,必须加快构建四省生态共治体系。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四市经济体量、产业升级程度、污染程度、山水资源情况,建立科学、平等、公平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制订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重点围绕水资源的管理机制、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加强生态建设,共同打造生态文明的“中部样板”。
8.创新社会治理,开展扶贫攻坚工程,实现精准扶贫
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联合建设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四市间检验检测资源共用共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交流,协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警务协作与协同处置,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处置突发事件、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实现区域联动。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城市群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一体化。探索建立城市群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登记、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监管等信用信息共享,支持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建设。推进城市群12315、12365等平台联网运行,建立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规范发展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
    四市联合开展扶贫攻坚工程,精准扶贫,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的目标。一是充分发挥大别山革命老区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抢抓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机遇,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和旅游业发展,加快脱贫奔小康步伐。二是创新扶贫机制,精准扶贫,实施金融扶贫和智力扶贫计划。三是加大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围绕路、水、电、房、网,实施“县乡公路畅通”和“乡村道路畅通”两大工程,打通县通乡、乡通村、村通组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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